張貼日期: 2025-06-02 13:56:46 點閱:18
一、依據本府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以下簡稱科技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聘任具備科技領域或課程教學專長之教育人員,擔任科技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本縣國民中小學科技領域之推動,維持科技中心之運作及增進執行效能。
三、辦理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各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二林科技中心、彰安科技中心、福興科技中心、埔心科技中心、田尾科技中心)。
五、聘期: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六、遴選資格及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
(二)具科技領域或課程教學相關專業者。
(三)符合本縣科技中心業務專業需求。
七、遴選程序:
(一)報名方式:將報名資料交由各科技中心,依據報名資格初審符合本簡章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資格且具有科技領域專業素養、團隊合作與服務熱誠等人格特質之教育人員,再由各科技中心向本府推薦。
(二)報名資料:
1.報名表及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報名格式如附件)。
2.受推薦者之相關證書及佐證資料影本(例:合格教師證書、 科技領域相關之訓練或研習證書等)。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3.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前報名資料繳至各科技中心。
八、相關資訊,詳如簡章,如有相關專業工作人員問題,請洽詢各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