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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認證獎勵計畫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1-24 08:59:16 點閱: 351 (164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縣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縣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實施對象:

(一)凡設籍本縣1年(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身分。

(二)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第1次及第2次)者。

四、實施方式:

(一)通過114年度(第1次及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

(二)初級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000元獎勵金。

(三)中級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3,000元獎勵金。

五、獎勵限制:

(一)同一級別認證獎勵金以申請1次為限,不得重複申領。

(二)已申領本縣114學年度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認證獎勵計畫,不得重複申領。

(三)違反上述限制者及提供不實資料或須為之證明文件者,不予受理。

六、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1日前至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

七、 申請方式:

(一) 申請文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申請者或監護人金融帳戶影本及切結 書正本等各1份。

(二) 證書資格: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第1次及第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