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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5 16:47:51 點閱: 232 (177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人事總處11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2號函 辦理。

二、檢送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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