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23 15:07:33 點閱:12
| 一、 | 依109年至114年統計資料顯示,妨害兵役案件中,以「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徵集者」為最常見類型,其比例高達61%。 |
| 二、 |
經參考國外制度,部分國家透過公民教育等方式,使學生及家長及早了解妨害兵役相關規範與界線,以降低因資訊不足所產生之誤解或違規風險,嗣於上開檢討會報中決議,「兵役制度之核心在於維持國家整體防衛能力,因應當前國際情勢日趨複雜,透過教育體系建立國民正確之法治觀念至為重要,防制妨害兵役之觀念亦應自教育端向下扎根、逐步形塑社會共識,避免僅能事後消極處分,而未能發揮預防與嚇阻效果」。 |
| 三、 | 檢附前揭內政部函影本及另提供可編輯修改之Adobe Illustrator(AI)原始檔、妨害兵役防制向下扎根之宣導策略與推動作法文字檔及簡報檔(下載路徑:https://pse.is/8vf2f2) |